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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台灣能享有充分的自由與民主,我們不能不感念在戒嚴時期,在白色恐怖的年代裡,曾經為它付出生命,為它付出心血、自由的人士。為了撫平白色恐佈的傷痕,將其昇華為人道主義的關懷,教育下一代體認自由的真諦,人權教育基金會接下這個重擔,決定籌建「綠島垂淚碑」。

  「綠島垂淚碑建碑發起人大會」於1997年4月在台北台大校友會館揭幕。會中有各行各業的社會菁英,從北部、中部、南部、東部,來到這裡,齊聚一堂。沒有任何宗教色彩,也沒有任何政治色彩;沒有抗爭,也不為任何利益;純粹為了一個理念,來共同努力。「綠島垂淚碑」於1998年10月 8日正式改名為「人權紀念碑」。

  在1998年9月14日,柏楊、洪清慶和周碧瑟三人,在陳水源處長親自陪同下,赴綠島探勘,確定在綠島公館村船澳附近之公園預定地建碑,當天定椿,隔天聯合報與中國時報詳細報導並刊出定椿照片。



  報紙刊載後,引起某些綠島鄉民的反彈,他們認為垂淚碑大概是蓋個墓碑,供受難者家屬到碑前哭泣祭弔,會破壞當地的景觀。眼看著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即將到來,時間十分急迫,建碑土地未確定,一切都免談。為尊重綠島鄉公館村民意見,認為「垂淚」太過悲情,1998年10月8 日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暨建碑委員聯席會議,決議更改碑名,以「人權紀念碑」替代「綠島垂淚碑」,只是委員們內心對「垂淚碑」還是有一份很濃很濃的感情,難以忘情割捨,尤其是柏楊。經陳水源處長與陳進文鄉長與鄉民溝通,終於取得綠島鄉民同意,東管處於1998年11月17日發文給本會,同意於該地建碑。

  由柏楊擬妥致貝聿銘之邀稿函,傳真到紐約。經曾志朗電話接洽,均遭拒絕,轉而考慮國內徵稿。許素朱委員請國立藝術學院具公共工程徵稿經驗的前科技藝術研究中心蘇守政主任到國立陽明大學與周碧瑟共同討論徵稿辦法。建碑委員會議幾經討論,怕若徵不到好稿,延誤時間。於是改向國內指定邀稿,決定敦請漢寶德先生設計。

  1998年11月28日,周俊吉與周碧瑟陪漢寶德先生赴綠島,由東管處黃尹鏗秘書陪同前往實地勘查。當天下午在台東機場接受中國時報莊哲權記者訪問時,漢寶德表示:當地自然景觀南側為將軍岩,北側為公館鼻,濱海有不少礁岩,景觀渾然天成,如果有一高聳的紀念碑矗立,可能影響自然景觀,因此建議讓紀念碑走入地下,以有解說的紀念館呈現,創造一個自然而平靜的空間,留予後人憑弔。這不只與當地自然環境結合,且可避風雨,而展示空間與紀念空間連成一氣,可結合觀光、紀念與解說,成為綠島新的遊憩據點。



  受難者名單之收集。1999年3月10日,柏楊、簡永松與周碧瑟三人,在希爾頓飯店,討論受難者名單之收集、認證以及徵求當事人的意願,是否願意被刻在紀念碑上。1999年4月7日的董事暨建碑委員會,討論決議成立「綠島人權紀念碑後援會」,敦請簡永松先生負責籌劃,並通過後援會之章程。1999年4月14日晚上,在永福樓餐廳,人權紀念碑後援會成立,由難友組成,推選簡永松為會長。

  1998年12月10日總統必須參加國民大會接受國事建言,無法親赴綠島主持動土典禮,結果由行政院蕭萬長院長與10名綠島鄉小朋友共同動土。在動土典禮前的音樂會,一首綠島小夜曲,在風雨交加中,令與會者落淚,無論是難友或非難友的臉上,都已分不清雨水與淚水;另一首綠島的呼喚,更唱出了受難者的心聲。

  歷時一年終於完工,1999年12月10日人權紀念碑落成典禮,蒙李總統登輝先生親臨主持揭幕並致詞。柏楊與周碧瑟赴機場迎接總統,其他全體委員在紀念碑現場入口處恭迎。見到總統,柏楊第一句話:「總統先生,等您看到人權紀念碑,就會發現所花的3800萬元,值得。」



  伯楊:『我們非常盼望有一天在綠島建立起來一個紀念性的、藝術性的、文化性的碑,上面刻著白色恐怖期間每一個受難人的姓名和刑期,或者是槍決時間。現在我們所以建這個碑,只是紀念那個時代,我們非常慶幸那個時代終於過去,我們現在是活在一個新的時代之中,希望由這個碑開始,使綠島擴大成為一個全島公園,我們可以預見到公園裡充滿了鮮花,充滿了和平,充滿了遊客和奔跑呼叫的孩子!綠島將成為一個非常美麗的島,世界上最美麗的島之一。

  綠島已走出悲情,這個歷史我們不能忘記,就像我們年紀大了,不忘了小時候年輕時候的錯誤,綠島的成長,也是我們自己的成長。仇恨的化解,不是不談,更不是硬生生把它抹滅,而是真正把它昇華成為一種溫暖的感情,永永遠遠存在。垂淚碑,代表一個錯誤時代的結束,代表一個新時代的來臨,人生有夢,每個時代盼望的夢都能實現,這個世界將更為美好。』




  柏楊強調,籌建綠島垂淚碑,特意消泯政治性,而突出文化性,主要的用意不在於要求道歉、賠償,或掀起新的仇恨、渲染報復的心態,畢竟許多事情可以包容、理解、原諒,卻絕對不能忘記,如此才能發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功能。報復則有強烈的副作用,會阻礙社會進步。

  他以哭過長夜的受難者身分,向大眾呼籲:一、情治單位從國家「必要之惡」,應成長為「必要之善」,保衛國家,但不可侵犯人權,更不可充當政黨或個人的工具。二、以對白色恐怖時代哀痛的心情,建立程序正義的社會,不可藉口目的正當,而包裝非法手段,應確立合法、人道的尊重基本人權原則。三、就是因為綠島有那麼多人的悲痛,才有台灣今日的民主自由,大家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成果,在新時代開啟時,儘快走出悲情,以真正愛惜土地的行動,贏得萬邦尊敬和肯定,而不是一味哀求他人疼惜。

資料來源:人權教育基金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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